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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魏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魏卫先生上述职务原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7月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卫先生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48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魏卫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魏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魏卫先生上述职务原任期届满日为2023年7月2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卫先生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魏卫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魏卫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魏卫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49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2年6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邢天昊、于波、王荣、李小磊、仇夏萍、钟刚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福池召集和主持。经与会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确定李泽海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增补后,该名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泽海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审议确定罗绍德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完成增补后,该名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独立董事就任前,申请辞职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绍德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作出修订。

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增值,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本制度。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经营决策和日常管理的有机衔接,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

制定的《董事长工作细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上述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独立董事李小磊弃权。弃权理由:公司《章程》的修订、重大制度的制定和修正对于公司未来发展非常重要。鉴于本人已提出辞职,公司部分董事也正在更换过程中,以上重大决策待新任董事正式履职后再行决策更有利于权责统一。

上述议案三、议案四、议案五,独立董事仇夏萍弃权。弃权理由:鉴于修改和新增内容比较重要,对公司今后的经营和管理及发展带来什么样的影响,一时很难作出清晰判断,经慎重考虑,我选择弃权。

独立董事钟刚强发言:《公司法》有一些修订,公司目前的部分配套制度时间较久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有不符合之处,本次修订和新制定的制度,基本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进行公司相关制度的修订是有必要的。同时,朗科科技过往未制定董事长的行为规范,本次制定《董事长工作细则》,也是必要的。我对上述议案投赞成票。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在朗科大厦19层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泽海简历:

李泽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先后任职韶关远大机械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起任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总监,2017年7月起兼任韶关市鸿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泽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泽海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绍德简历:

罗绍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会计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35年,教授过初级财务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理论研究等课程;在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50多篇;主持和参与完成多项课题;主编会计专业教材10多本。曾任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理论研究会委员。1996年4月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

罗绍德先生从2007年开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从事独立董事工作已经15年,曾担任过广东巨轮股份、云铝股份、中恒集团、爱司凯、集泰股份、宇新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在担任中金岭南和佛塑科技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罗绍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罗绍德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因非独立董事邓国顺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现增补李泽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人具备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泽海先生已接受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公开资料等信息,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采取证券监管措施的情形。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因独立董事李小磊先生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现增补罗绍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名人具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绍德先生已接受提名。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公开资料等信息,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采取证券监管措施的情形。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李小磊:

仇夏萍:

钟刚强: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50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李泽海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规关于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增补李泽海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事项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有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泽海简历:

李泽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先后任职韶关远大机械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起任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总监,2017年7月起兼任韶关市鸿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泽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财务负责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李泽海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51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罗绍德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意增补罗绍德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罗绍德简历

罗绍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硕士,会计教授,硕士生导师,从事会计教学科研工作35年,教授过初级财务会计学、中级财务会计学、高级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会计理论研究等课程;在专业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50多篇;主持和参与完成多项课题;主编会计专业教材10多本。曾任广东省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理论研究会委员。1996年4月至今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任教。

罗绍德先生从2007年开始取得独立董事资格,从事独立董事工作已经15年,曾担任过广东巨轮股份、云铝股份、中恒集团、爱司凯、集泰股份、宇新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在担任中金岭南和佛塑科技两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罗绍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罗绍德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52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罗绍德作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罗绍德

2022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53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罗绍德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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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韶关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300042证券简称:朗科科技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点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7月6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上述议案为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议案3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股东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2年7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30;2022年7月6日下午14:00~14: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2年7月6日中午12: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727575)到公司。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727600

联系传真:0755-26727575

联系人:于雅娜

2、会议材料备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六、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2年7月6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755-26727575)交回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南六道朗科大厦19楼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7。股东也可以于会议当天现场提交回执。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表明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 ___ _ __ 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2年7月6日(星期三)召开的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表决票填写说明:

1、在各选票栏中,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打“√”为准;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042

2、投票简称:朗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对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7月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本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本所数字证书”或“本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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