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86号)核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达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9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8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714.6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135.33万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7月14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65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立达信照明”)、全资子公司漳州立达信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漳州光电子”)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以下简称“厦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截至2022年6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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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止2022年6月21日,公司在建设银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零。为了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对该专项账户(账号:35150198080100002554)办理了销户手续,公司、厦门立达信照明、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2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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