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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业转债”回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大业转债”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业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债代码:113535

●转债简称:大业转债

●回售价格:100.19元/张(含息税)

●回售期: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回售资金发放日:2022年7月5日

●回售期间可转债停止转股

●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6月16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且“大业转债”进入最后两个计息年度,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大业转债”的有条件回售条款生效。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就回售有关事项向全体“大业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及价格

(一)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有条件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回售价格

根据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法,“大业转债”第四年的票面利率1.5%,计算天数为46天(自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6月24日),利息为100×1.5%×46/365=0.19元/张,即回售价格为100.19元/张。

二、本次可转债回售的有关事项

(一)回售事项的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并在满足回售条件后每5个交易日至少披露一次回售提示性公告。回售期结束后,公司应当公告回售结果及其影响。

根据上述规定,回售期结束前公司将在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内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再发布两次回售提示公告,并在回售实施期间(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发布两次回售提示公告。

(二)回售申报程序

本次回售的转债代码为“113535”,转债简称为“大业转债”。行使回售权的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公司,在回售申报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申报期内)。

(三)回售申报期:2022年6月24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回售价格:100.1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

(五)回售款项的支付方法

公司将按前款规定的价格买回要求回售的“大业转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回售资金的发放日为2022年7月5日。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大业转债”在回售期间将继续交易,但停止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大业转债”持有人同时发出转债卖出指令和回售指令,系统将优先处理卖出指令。回售期内,如回售导致可转换公司债券流通面值总额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可转债仍将继续交易,待回售期结束后,本公司将发布相关公告,在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大业转债”将停止交易。

四、其它

“大业转债”持有人可回售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大业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36-6528805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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