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68,00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06,356,75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3.9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7%。
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2-047号
转债代码:110056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568,001,56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0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亨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306,356,753股,占其持股数量的比例为53.9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97%。
一、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亨通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2日,亨通集团将其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2,2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该股份质押解除手续已于2022年6月23日办理完毕。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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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质股份将用于后续质押。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股份解质后,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亨通集团与崔根良先生为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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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股本根据2022年3月31日最新数据测算,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3,00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对应融资余额为10,000万元。亨通集团质押股份中11,755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0.70%,占公司总股本的4.98%,对应融资余额为119,800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根良先生质押股份中的3,330万股将于未来半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4.94%,占公司总股本的1.41%,对应融资余额为34,000万元。崔根良先生质押的股份中无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具备资金偿还能力,亨通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及投资分红,崔根良先生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股份红利等。
2.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及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崔根良先生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2-048号
转债代码:110056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苏州亨通源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为人民币49,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1、合伙企业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2、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3、合伙企业本身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公司在新能源、光通信及创新科技与工业领域的发展,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项目管理经验以及风险控制体系,增强协同效应,围绕国家“碳中和”“东数西算”等国家战略,发掘在海上风电、光通信、储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上的优质标的,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拟与苏州亨通源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源峰企业管理”)、苏州太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太联”)共同出资62,500万元设立苏州亨通源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亨通源峰创业投资”),亨通源峰企业管理、苏州太联和亨通光电分别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12,500万元和人民币49,000万元。亨通源峰创业投资的基金管理人为专业投资机构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与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伙协议、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等。
(二)2022年6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成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亨通源峰创业投资的管理人
公司名称: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6MA01A6XW0R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113号南三层306室
法定代表人:田宇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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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7897,品牌名称为“CPE源峰”。CPE源峰是一家具有国际视野和丰富中国经验的资产管理机构,旨在运用长远眼光和价值投资策略,专注为科技与工业、医疗与健康、消费与互联网、软件与企业服务等四大重点领域的龙头企业提供创新性的投资方案。目前,CPE源峰在管基金已获得海内外200多家机构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累计资产管理规模超过千亿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968.79万元,负债总额1,364.05万元,净资产3,604.74万元,资产负债率27.45%;2021年度营业收入11,173.10万元,净利润48.73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380.14万元,负债总额2,482.50万元,净资产1,897.64万元,资产负债率56.68%;2022年1-3月营业收入321.50万元,净利润-1,707.10万元。
北京磐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亨通源峰创业投资的普通合伙人
企业名称:苏州亨通源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4室-025工位(集群登记)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磐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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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持有苏州亨通同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亨通源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2年4月登记注册,无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亨通源峰创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企业名称:苏州太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青龙港路66号领寓商务广场1幢18层1803室-A030工位(集群登记)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长江大都会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企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业务、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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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3,146.67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73,146.67万元,资产负债率0.00%;2021年度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526.16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73,346.72万元,负债总额0.00万元,净资产73,346.72万元,资产负债率0.00%;2022年1-3月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9.54万元。
苏州太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亨通源峰创业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公司名称: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195,274.5341万(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大道88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峰
经营范围: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光缆金具或铁附件、电子元器件、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光器件及传感、通信设备、光纤传感、水声、物联网器件、消防产品、海洋观测设备、海洋油气设备、环境监测设备、数据中心机房配套产品(含供配电设备、空调制冷设备、智能管理监控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以及相关系统的施工、维护、工程项目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监理;机电一体化工程、消防工程、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弱电智能系统集成、设计、安装,综合布线工程,通信系统集成承包及技术咨询服务;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废旧金属的收购(含废旧电缆等);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内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固网、移动网络业务代理,接入网、用户驻地网业务,网络托管业务,通信设施租赁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不含网站接入);网络信息安全技术产品开发,数据储存、数据整理、数据挖掘、云计算、大数据分析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及安装服务;信息系统集成的设计、安装调试及维护;智慧社区建设及运营;量子通信建设及网络运营;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为崔根良,控股股东为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245,739.25万元,负债总额为2,780,734.28万元,净资产2,076,938.95万元,资产负债率53.01%;2021年度营业收入4,127,116.51万元,净利润157,794.93万元。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5,275,688.26万元,负债总额为2,782,079.10万元,净资产2,106,609.69万元,资产负债率52.73%;2022年1-3月营业收入935,160.20万元,净利润34,921.52万元。
亨通光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亨通源峰创业投资尚未注册登记,拟注册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苏州亨通源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核准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62,50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高铁新城(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注册地址为准)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亨通源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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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
1.1设立
各方同意应合理判断合伙企业的设立是否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并在涉及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情况下,共同配合,尽最大努力促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本合伙企业设立作出无条件批准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1.2合伙目的及投资目标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根据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约定从事与投资目标有关的投资业务,为合伙人获取投资回报。合伙企业将主要投资于科技与工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光通信、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及碳中和产业链(包括海上风电、储能等)等优质标的,基于趋势判断和长期行业洞见,聚焦商业模式优秀、有宽阔护城河和成长确定性的赛道和企业,分享企业成长红利。
1.3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自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至首次交割日后的第六个周年日止。根据基金运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基金的存续期限延长两年,基金存续期限按照前述约定延长后,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再延长两年。
2、合伙人及其出资
2.1合伙企业仅接纳一个普通合伙人,为苏州亨通源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为苏州太联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2认缴出资总额
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与全部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之总和;合伙企业的目标认缴出资总额为62,500万元,亨通源峰企业管理、苏州太联和亨通光电分别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12,500万元和49,000万元。
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缴付实缴资本。
3、费用和损益分配的原则
3.1合伙企业因投资产生的收益及其他收益(如来自临时投资的收益)分别按照如下比例进行分配:
(1)如其来源于投资,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其投资成本分摊比例进行分配;
(2)如其来源于临时投资,则根据合伙人的实缴资本的相对比例分配;
(3)如为其他收入,则按照所有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分配。
3.2合伙企业发生的合伙费用中,每个合伙人应承担的执行事务报酬按照以下约定确定:
(1)投资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按照该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的2%。
(2)退出期内的每一会计年度,该有限合伙人于应付执行事务报酬之日分摊的尚未退出投资的投资成本余额(不包括截至该应付执行事务报酬之日在合伙企业账簿上已被记为无变现价值的部分投资或融资形成的项目投资成本)的2%。
除执行事务报酬以外的合伙费用在各合伙人之间按其认缴出资比例分担。
4、执行事务合伙人
4.1苏州亨通源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被选定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4.2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职权:
(1)对合伙企业的运营、合伙企业投资业务及其他事务的管理和控制拥有排他性的权力,有权为合伙企业作出所有投资决策,并可对本协议约定普通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的事项独立作出决定而无需进一步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2)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本协议,拥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3)应为正常管理合伙企业事务投入所需的时间和精力,并安排管理人及其代理人、顾问或雇员在其管理和执行上述事务时提供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相关的服务;
(4)应履行合伙企业法(无论是否为合伙企业利益)规定的普通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各方在此确认普通合伙人有完全的权力和授权履行该等职责;
(5)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接受有限合伙人对其执行合伙事务情况的监督。
5、管理人
合伙企业将聘任普通合伙人指定的管理人向合伙企业提供与投资管理和行政事务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寻求、开发有投资价值的潜在投资项目;
(2)对拟议投资及拟投资目标公司进行调查、评估(包括聘任专业顾问提供外部咨询服务);
(3)提供投资架构安排的建议;
(4)协助进行投资条款的谈判及完成投资;
(5)投资和投资组合的跟踪监管;
(6)向普通合伙人提供有关投资退出及资产处置的建议;
(7)协助处理合伙企业的政府审批、登记、备案等事务;
(8)协助准备实施、管理及退出投资相关的文件。
6、投资决策程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合伙企业由投资专业人士组成的投资委员会(“投资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投资委员会由2名委员组成,其中管理人委派1名委员,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委派1名委员;对于拟投资决策事项,应首先经管理人内部决策机构决策通过,方可提交投资委员会进行表决;投资委员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需要所有投资委员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
7、有限合伙人合伙权益的转让
7.1除非符合本协议的明确约定,任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在合伙企业当中的任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缴付实缴资本及接受分配的权利;但,经普通合伙人根据本协议第7条事先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
7.2拟转让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转让方”)申请转让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合伙权益的,应向普通合伙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方为一项“有效申请”:
(1)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合伙企业违反合伙企业法或其它有关适用法律的规定,或由于转让导致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额外的限制;
(2)权益转让不会导致对本协议的违反;
(3)拟议中的受让方(“拟议受让方”)已向合伙企业作出陈述和保证,且已向普通合伙人提交关于其同意受本协议约束、承继转让方相应义务的承诺函;
(4)该等申请于拟转让日期之前至少三十日送达普通合伙人;
(5)拟议受让方已提供普通合伙人认为适宜要求的其他文件、证件及信息;
(6)拟议受让方已书面承诺承担该次转让引起的合伙企业及普通合伙人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若普通合伙人根据其独立判断认为拟议中的转让符合合伙企业的利益,则可决定放弃本第7.2条(4)、(5)或(6)项规定的条件,认可一项有关合伙权益转让的申请为“有效申请”。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围绕国家“碳中和”“东数西算”等国家战略,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行业研究、项目管理经验以及风险控制体系,增强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在新能源、光通信及创新科技与工业领域的发展,发掘在海上风电、光通信、储能、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产业上的优质标的,推动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对外投资系产业投资,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开展造成资金压力,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合伙企业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合伙企业主要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经济环境、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3、合伙企业本身存在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及技术风险等其他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487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22-049号
转债代码:110056转债简称:亨通转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和公司控制的苏州亨通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与苏州华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收购由New Saxon 2019 Limited持有的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19%股权,收购比例分别为5%、7%、7%。
各方同意按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100%股权28,500万美元的估值水平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即分别以1,425万美元、1,995万美元和1,995万美元的价格以现金形式受让5%、7%和7%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江苏省商务厅备案。
一、本次交易概述
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通信”或“目标公司”)为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海洋”)直接和间接持有目标公司合计81%股权(亨通海洋直接持有目标公司51%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亨通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目标公司30%股权),目标公司另外19%股权由New Saxon 2019 Limited(以下简称“出售方”)持有。出售方出于自身投资策略考虑拟对外出售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9%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为提高公司对华海通信的控制权比例,完成对公司海洋通信板块的资产整合;持续发挥华海通信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华海通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公司海洋通信板块的整体发展,亨通海洋和公司控制的苏州亨通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亨通永元”)拟与华海通信团队持股平台苏州华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华智”)(以下合称“收购方”)共同收购标的股权,其中亨通海洋拟受让5%股权、亨通永元拟受让7%股权、苏州华智拟受让7%股权。
2022年6月24日,收购方与出售方达成交易协议,共同签署《Supplemental Deed》。各方同意按目标公司100%股权28,500万美元的估值水平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即亨通海洋、亨通永元和苏州华智分别以1,425万美元、1,995万美元和1,995万美元的价格以现金形式从出售方处受让目标公司5%、7%和7%的股权。收购资金为收购方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本次购买目标公司部分股权完成后,华海通信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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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实际控制华海通信93%股权,剩余7%股权由苏州华智持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江苏省商务厅备案。
二、本次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出售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New Saxon 2019 Limited
企业编号:12133117
公司类型:Private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incorporated and domiciled in England and Wales
负责人:Michael Sena
股本:1,200美元
注册地址:10 Queen Street Place,London,EC4R 1AG,United Kingdom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日
经营范围:Holding Company
股东及出资比例:Global Marine Holdings,LLC持有其100%股权
2、收购方基本情况
①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1MA1M91X192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人东
注册资本:50,924.4019万(元)
注册地址: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达路8号2幢
成立时间:2015年9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勘察;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光缆制造;光缆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海洋能系统与设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深海石油钻探设备制造;深海石油钻探设备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海洋工程设计和模块设计制造服务;海洋工程关键配套系统开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海洋工程平台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工程装备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海洋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海洋能系统与设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利情报收集服务;智能水务系统开发;环保咨询服务;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专用设备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气象观测服务;海洋气象服务;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修理;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招投标代理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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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苏州亨通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亨通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BMMYHE2R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亨通同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90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38号楼
成立时间:2022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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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通永元于2022年4月成立。
③苏州华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苏州华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BN51B599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华元广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3,966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38号楼
成立时间:2022年5月1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伙人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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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智于2022年5月成立。
注:鉴于华海通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尚未明确,暂由华海通信经营管理层毛生江、张世桂、张红祥、田丁、马艳峰作为员工持股代表,先代为持有苏州华智99.99%的出资份额,该五位员工作为苏州华智的有限合伙人,与天津华元广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华智。待华海通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人员及其各自持有的份额确定后,在苏州华智进行合伙人变更和结构调整。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
公司类别: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已发行股本:港币300,000,000元
注册地址:ROOM 09 9/F TOWER 6,THE GATEWAY 9 CANTON ROAD,TSIMSHATSUI KOWLOON
成立时间:2008年1月25日
股东及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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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股权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为New Saxon 2019 Limited持有的华海通信19%股权。该标的股权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其他基本情况
出售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华海通信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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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华海通信2021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各方同意按目标公司100%股权28,500万美元的估值水平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即亨通海洋、亨通永元和苏州华智分别以1,425万美元、1,995万美元和1,995万美元的价格以现金形式自出售方处受让目标公司5%、7%和7%的股权。本次交易价格参照2019年公司购买华海通信51%股权时华海通信的评估值197,000万元人民币,按评估时点的汇率换算的美元金额约为28,500万美元。
五、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交易主体:江苏亨通海洋光网系统有限公司、苏州华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苏州亨通永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个主体为股权购买方,New Saxon 2019 Limited为股权出售方;
2、交易金额:New Saxon 2019 Limited持有的华海通信国际有限公司5%、7%和7%股权,作价分别为1,425万美元、1,995万美元和1,995万美元;
3、支付方式:现金一次性支付;
4、主要交割条款:在2022年10月31日或股权购买方和出售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约定的其他较晚日期前,如果交割先决条件无法达成或未被豁免,股权购买方和出售方均无需根据协议约定购买或出售标的股权。在当时所有先决条件满足或已放弃(视情况而定)的前提下,交割完成日期应不迟于本次交易获得有关标的股权购买的中国监管批准后的五(5)个工作日,或出售方和购买方可能书面约定的其他日期;
5、主要违约条款:如在2022年10月31日,因为交割先决条件未完全满足导致本次交易尚未完成,购买方按2.2%年利率每日计算违约金,直至交易完成;如在2022年12月31日仍未能完成本次交易,按3.2%年利率每日计算违约金,直至交易完成;
6、争议解决方式: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适用香港法律;
7、合同的生效:签署即生效,2022年6月24日。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将提高公司对华海通信的控制权比例,助力公司完成对海洋通信板块的资产整合;同时有利于华海通信核心团队持续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华海通信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进而带动公司海洋通信板块的整体发展。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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