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在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利润分配拟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2、在年度报告披露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本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法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3,86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山东联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晓林、吴晓强承诺:“本公司/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股东、董事陈有根承诺:“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何佩珍(董事陈有根配偶)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的回购价格,将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鲁星路577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孙启家

咨询电话:0536-3536689

传真电话:0536-353668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14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碳酸锂长期供货合同的公告
自2022年7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卖方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计划向买方提供碳酸锂。买卖双方每月30号前以邮件或订单的方式确定下个月的交货数量。因买卖双方各自原因,允许在合同约定的年度总供货量出现20%下浮偏离。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或“公司”)股东珠海拓弘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拓弘”)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珠海拓弘、珠海创钰铭汇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汇”)、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钰铭晨”)为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公司股份2,000,000股、2,900,000股、2,6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其中珠海拓弘于2021年6月22日办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中标公告
近日,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起院”)收到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北起院为古井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4#成品酒自动立体库设备总承包项目、古井酿酒生产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包材密集库设备总承包项目中标单位。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2022年6月24日,公司收到方正集团发出的《关于方正集团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的告知函》,告知函称,2021年7月5日,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0)京01破13号之五《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重整计划(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由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负责执行,管理人依法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为12个月,自北京一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计算;受疫情等多方面因素叠加影响,重整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