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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司法冻结解除及轮候冻结生效的公告

近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624-1号)并经公司登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624-1号)并经公司登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派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思投资”)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被解除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及轮候冻结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冻结和轮候冻结股份的原冻结情况

1、2020年11月16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0司冻1106-04号),派思投资持有的本公司44,039,647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或轮候冻结,其中25,677,650股为司法冻结,18,361,997股为轮候冻结。(详见公司2020-096号公告)。

2、2021年2月8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1司冻0208-01号)和《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辽02执252号),派思投资持有的本公司44,039,647股无限售流通股被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轮候冻结。(详见公司2021-005号公告)。

二、本次股份解除冻结和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注:1、2021年6月至2022年3月之间,派思投资因司法强制执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发生被动减持公司股票共计8,169,647股,具体详见公司2022-007号、2022-013号公告。2、上述表格中本次股东持股数量为派思投资现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不包括多轮轮候冻结股份数量。

三、派思投资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轮候冻结生效的基本情况

四、派思投资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派思投资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股份的冻结及解除冻结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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