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号)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了1,7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00.00万元,期限6年。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2,290.80万元“亨通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460,5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8%。

未转股可转债情况: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亨通转债”金额为171,009.20万元,占“亨通转债”发行总量的比例为98.68%。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号)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了1,7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3号文同意,公司17.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亨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亨通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9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初始转股价格为21.79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4.95元/股。

二、可转债本次转股情况

“亨通转债”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0.60万元,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99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02%。截至2022年6月30日,累计已有2,290.80万元“亨通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460,54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8%。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71,009.20万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68%。

三、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四、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号码:0512-63092355

邮箱:htgd htgd.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上海起帆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和《游族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0年3月2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7.06元/股。
国投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自2021年2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可转债累计有人民币671,000元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累计转股数量为67,034股(已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进行调整),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24%。
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6号)核准,家家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6月5日公开发行64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64,500.00万元,期限6年。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各下属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与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