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展期的通知,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369,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9%。通过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9,891,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5%,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6,260,3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9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累计质押股份50,796,700股(包含通过上海贵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质押的9,940,000股),占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66.61%,占公司总股本的19.28%。
一、本次股份质押展期的基本情况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培教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展期的通知,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控股股东于2020年7月8日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将其持有的36,856,7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18.12%)质押给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质押期限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0-028号公告)。于2021年1月13日对上述股份质押进行了补充质押4,000,000股(占当期公司总股本的1.52%)(详见本公司2021-001号公告)。于2021年7月8日对上述股份质押办理了展期业务,将质押期限延长至2022年7月8日(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2021-019号公告)。
近日,控股股东就上述质押合计40,856,700股(占总股本的15.51%)办理了展期业务,将质押回购交易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7日,相关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
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份累积质押情况
■
三、其他事项
1、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份质押的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前期负债,及参与认购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使用。
2、资金偿还能力
方培教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质押到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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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公司治理造成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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