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9.08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05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2年7月29日
●赎回价格:100.305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2年8月1日
●赎回登记日收市(2022年7月29日)前,“赛伍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者以19.08元/股的转股价格转换成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收市(2022年7月29日)后,未实施转股的“赛伍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照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全部强制赎回“赛伍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赛伍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截至2022年7月7日收市后,距离2022年7月29日(“赛伍转债”停止交易日/停止转股日)仅剩16个交易日,7月29日为“赛伍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转股日。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19.08元/股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100.305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如投资者持有的“赛伍转债”存在质押或被冻结情形的,建议提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交易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的相关规定,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股票自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4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赛伍转债”当期转股价19.08元/股的130%(即24.80元/股),已触发“赛伍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赛伍转债”的议案》,董事会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决定行使“赛伍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可转债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赛伍转债”全部赎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现将“赛伍转债”提前赎回暨摘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可转债提前赎回条款
公司《募集说明书》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24日期间,公司股票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赛伍转债”当期转股价19.08元/股的130%(即24.80元/股),已触发“赛伍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2年7月2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赛伍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305元/张(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其中:IA为当期应计利息;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为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当期计息年度(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10月26日)票面利率为0.4%。
计息天数:自起息日2021年10月27日至2022年8月1日(算头不算尾)共计278天。
每张“赛伍转债”当期应计利息=100×0.4%×278÷365=0.305元/张
赎回价格=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05=100.305元/张
(四)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应缴纳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05元(税前),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244元(税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将统一由各兑付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兑付机构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缴付。如各付息网点未履行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网点自行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05元(含税)。
3、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投资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因此,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QFII、RQFII),公司按税前赎回金额派发赎回款,持有人实际面值每1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派发赎回金额为人民币100.305元。
(五)赎回程序
公司将在赎回期结束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按规定披露“赛伍转债”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赛伍转债”持有人有关本次赎回的各项事项。
当公司决定执行全部赎回时,在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8月1日)起所有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赛伍转债”将全部被冻结。
公司在本次赎回结束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本次赎回结果和本次赎回对公司的影响。
(六)赎回款发放日:2022年8月1日
公司将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赎回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持有人派发赎回款,同时记减持有人相应的“赛伍转债”数额。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赎回款,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七)交易和转股
赎回登记日2022年7月29日(含当日)收市前,“赛伍转债”持有人可选择在债券市场继续交易,或以当前转股价格19.08元/股转为公司股份。赎回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2年8月1日)起,“赛伍转债”将停止交易和转股。公司将按赎回价格100.305元/张赎回全部未转股的“赛伍转债”并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派发赎回款。
(八)摘牌
自2022年8月1日起,本公司的“赛伍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三、本次可转债赎回的风险提示
(一)截至2022年7月7日收市后,距离2022年7月29日(“赛伍转债”停止交易日/停止转股日)仅剩16个交易日,7月29日为“赛伍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转股日。特提醒“赛伍转债”持有人注意在赎回登记日前转股或卖出。
(二)投资者持有的“赛伍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三)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实施转股的“赛伍转债”将全部冻结,停止交易和转股,将按照100.305元/张的价格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赛伍转债”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四)因目前“赛伍转债”二级市场价格(7月7日收盘价为130.78元/张)与赎回价格(100.305元/张)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或卖出,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赛伍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秘办
联系电话:0512-82878808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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