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34,636,38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87,774,577股后的2,746,861,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54,937,236.14元。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如下: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10股=54,937,236.14元÷3,034,636,384股×10股=0.181033元。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018103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8103元/股。
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746,861,807股为基数(总股本3,034,636,384股扣除已回购股份287,774,577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权益分派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87,774,577股后的2,746,861,8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7月1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7月1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2年7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2年7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年7月6日至登记日:2022年7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照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018103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54,937,236.14元÷3,034,636,384股=0.018103元/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18103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集庆门大街270号苏宁环球国际中心49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燕、石瑞
咨询电话:025-83247946
传真电话:025-83247136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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