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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号),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鑫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4,860,000股,限售期为36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1号),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乐鑫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562,88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437,11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1名股东,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共计34,86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3.33%,限售股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7月2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562,88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7,437,114股。

2020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0年11月26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中共17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30,500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0381%。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0,000,000股变更为80,030,500股。详见公司2020年11月2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0-051)。

2021年3月3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1年5月10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共2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21,200股上市流通;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108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40,239股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共计61,439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0768%。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0,030,500股变更为80,091,939股。详见公司2021年5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1-026)。

2021年6月2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中共1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20,000股上市流通;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2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1,030股上市流通。本次归属共计21,030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0263%。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0,091,939股变更为80,112,969股。详见公司2021年5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1-027)。

2021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1年11月11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中共15名激励对象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26,500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共6人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6,905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共23人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12,589股。本次归属共计45,994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0574%。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0,112,969股变更为80,158,963股。详见公司2021年11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1-047)。

2022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4月7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共1人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3,000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10人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3,523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共137人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209,480股。本次归属共计216,003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2695%。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0,158,963股变更为80,374,966股。详见公司2022年4月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2020年第一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2-022)。

2022年3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2022年4月19日,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激励对象共2人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41,200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97人完成了归属登记,共计35,619股。本次归属共计76,819股上市流通,占公司归属前总股本的0.0956%。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80,374,966股变更为80,451,785股。详见公司2022年4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乐鑫科技2019年及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2022-02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0,451,785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3.5750%变更为43.3303%。

此外,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1)公司实际控制人Teo Swee Ann、公司控股股东乐鑫香港及境外控股型公司ESP Tech、ESP Investment、Impromptu,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作出承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以下简称“锁定期”),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承诺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承诺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2)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核心技术人员Teo Swee Ann,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上一年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本人所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的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3)控股股东乐鑫香港及境外控股型公司ESP Tech、ESP Investment、Impromptu、实际控制人Teo Swee Ann,就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作出承诺如下:

乐鑫香港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力主通过长期持有公司股份以实现和确保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持续地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承诺人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公司的股份,并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承诺人在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且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届时承诺人持股总数的10%。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和减持股份数量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承诺人减持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在承诺人实施减持公司股份时且承诺人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承诺人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承诺人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承诺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如果承诺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承诺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应归公司所有,承诺人承诺在获得收益后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上缴给公司。

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前述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无其他特别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本次限售股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本次限售股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招商证券对乐鑫科技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4,860,0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34,860,000股,限售期为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七、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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