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近日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高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协成锂业向九江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成锂业”),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已实际累计为其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协成锂业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高支行(以下简称“九江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协成锂业向九江银行申请的固定资产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

为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公司与协成锂业其他股东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成管理”)、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亿源锂”)签订了《反担保合同》,天成管理、亿源锂向上市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2022年5月2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担保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时止。同时在经股东大会核定之后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办理具体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康隆达关于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由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额度内调剂,且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3MA7FDNDQ2T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黄金堆工业园嘉美路6号(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董爱华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01月26日

营业期限:2022年01月2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云母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云母制品制造,(上高县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项目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协成锂业50.1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成管理持有协成锂业29.90%股权;亿源锂持有协成锂业20.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高支行

2、债务人:江西协成锂业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人民币1亿元

5、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6、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签署人:

担保人: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宜春丙戊天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宜春亿源锂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反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3、反担保范围:上市公司履行对协成锂业向九江银行的借款之担保义务而发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代偿的借款本金及相应的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相关费用,以及上市公司为实现追偿权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等)。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担保的保证期间为3年,自上市公司向九江银行履行完毕保证责任之日起算。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主要系为满足子公司6000吨碳酸锂和6000吨氢氧化锂生产线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拥有被担保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为保障上市公司权益,天成管理和亿源锂已向公司提供了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300.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8%;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8,225.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0.7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豪润达”、“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收到蚌埠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蚌埠仲裁委”)送达的《应裁和举证通知书》【(2022)蚌仲字第135号】。蚌埠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高新投”)就与公司签订的《〈蚌埠三颐半导体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之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蚌埠仲裁委递交了仲裁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
海通现金宝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支付公告
本集合计划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并通过计算暂估收益率的方法每日确认各类金融工具的暂估收益,每万份集合计划暂估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暂估收益率与分红日实际每万份集合计划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可能存在差异。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季度工程施工业务经营情况的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建设”)主营业务为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环保工程为主的工程施工,且国海建设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3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国海建设2022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州金域医学检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RFUS-144注射液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人福医药”)控股子公司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人福”,公司持有其80%的股权)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RFUS-144注射液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