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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主法制”)就与北京法宣新时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等当事人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13日,民主法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违约金、利息、分红款、律师费合计89,557,072.4元及受理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起诉的基本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主法制”)就与北京法宣新时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等当事人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7月13日,民主法制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一)案件受理机构: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二)受理时间:2022年7月13日

(三)诉讼当事人:

原告: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

被告一:北京法宣新时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二:陈百顺

被告三:廖家霞

被告四: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二、诉讼案件事实及诉讼请求

2019年9月12日,原告与被告一、被告四签订《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与北京法宣新时代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人民币214,200,000.00元收购被告一持有的被告四51%的股权。因被告四2021年业绩完成情况远低于其于《股权收购协议》业绩承诺约定净利润数额的70%,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第4.1.3.3条约定,经协商,各方终止履行《股权收购协议》,并于2022年1月29日签订《关于〈北京法宣在线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之收购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解除后权益安排之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8日在指定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股权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针对《解除协议》中无争议事项即返还股权转让款本金,被告已按约定返还给原告。针对各方存有争议事项,原告已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金、资金占用期间利息,判令被告一、被告四赔偿原告2019-2021年度应分得的分红款,判令四被告承担原告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合计金额89,557,072.4元。

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与被告一就前述诉讼请求与被告一向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告对被告一质押的其持有被告四51%股份的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由四被告承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应披露但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7月1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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