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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承诺函的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事宜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000410证券简称:*ST沈机公告编号:2022-5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对象出具特定期间不存在减持情况或减持计划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认购对象,就特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公司股票事宜出具了《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22年1月28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未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不存在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减持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股票)的计划,包括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

3、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本承诺的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具有约束力;若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情况,则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本公司及本公司实际控制的关联方将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000410股票简称:*ST沈机公告编号:2022-55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042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53)。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所列问题逐一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回复。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对《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报告》。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该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及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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