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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莱士中国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财信证券湘江中路营业部将RAASChina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质押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长沙银行”)的剩余999股上海莱士股票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变卖。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莱士中国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财信证券湘江中路营业部将RAAS China Limited(莱士中国有限公司,“莱士中国”)质押给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城支行(“长沙银行”)的剩余999股上海莱士股票将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的方式进行变卖。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股东应当在减持数量过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2022年7月21日,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收到长沙银行方面提供的相关文件,被动减持期间,该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585股。现将该次预披露的被动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备注:1、上述减持为莱士中国的被动减持行为;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包括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莱士中国一致行动人为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莱士”);2、莱士中国及深圳莱士的持股数据来源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载的相关文件资料。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该次被动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动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本次被动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21日,莱士中国共持有公司股份414,999,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14,998,2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14,999,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

截至2022年7月21日,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共持有公司股份431,075,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累计质押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31,064,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9%,累计被冻结所持有的公司股份431,075,0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0%。

4、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清盘及其一致行动人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莱士中国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莱士被清盘或破产清算,莱士中国清盘及其一致行动人破产清算可能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

5、目前,公司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本次被动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6、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督促相关方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长沙银行方面提供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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