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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2-050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光模块市场竞争激烈、国外光通信行业政策的不确定性及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不达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拟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持与公司议事规则和现行法律法规的一致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中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新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公司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2-051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卓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鉴于光模块市场竞争激烈、国外光通信行业政策的不确定性及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不达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公司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拟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调整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792证券简称:通宇通讯公告编号:2022-052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原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与投资项目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72号)核准,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64,216,766股普通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2.64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99,922.24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799,855,866.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24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518Z0116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原开立账户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经调整,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鉴于公司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已经以自有资金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用于“收购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项目”募集资金3,895.39万元(含利息)全部用于实施新募投项目“卫星地面终端波束自适应通信天线技术研究项目”。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募投变更事项。

此外,鉴于光模块市场竞争激烈、国外光通信行业政策的不确定性及深圳市光为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业绩不达预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权益,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以实现公司产品的全面升级,满足公司市场拓展的需求和战略规划,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及原因

2022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拟用于“高速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研发及生产项目”和“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实施“下一代高性能天线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司拟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96050100100134575)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将武汉光为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579000014222647)变更至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同时,为满足经营管理需要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9550880230475600150)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深圳广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2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调整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2022年7月26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是根据公司业务战略调整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募投项目变更与经营管理需要作出,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银河证券经核查后认为:通宇通讯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便于公司经营管理,不会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监管产生负面影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上,银河证券对通宇通讯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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