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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刘兴胜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因其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现场参会的董事田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7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高新区丈八六路56号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山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刘兴胜先生因公出差,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因其无法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现场参会的董事田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董事会秘书何妍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因疫情原因,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炬光科技泛半导体制程光子应用解决方案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锦路律师事务所

律师:贾鑫、韩文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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