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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代码:603115公司简称:海星股份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2-051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苏州w酒店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兵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2-052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以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现场方式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广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同意《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从各个方面反映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同意《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2年上半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投项目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实际投向情况均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律审批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115证券简称:海星股份公告编号:2022-053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4号)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2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2.00元,共计募集资金686,4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775,84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79,624,16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以及前期已支付的部分保荐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52,231.2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78,171,928.7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635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915,927.82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2,844.70元;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未到期保本型理财产品265,000,000.00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44,225,863.69元。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城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21年12月2日分别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南通海一电子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中雅科技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山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宁夏海力电子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市朝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8,167.37万元。其中,新一代高性能中高压腐蚀箔项目先期投入资金2,194.53万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先期投入资金29.87万元,新一代纳微孔结构铝电极箔项目先期投入资金1,437.23万元,新一代高性能化成箔项目先期投入资金4,505.74万元。

(三)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无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说明

2021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12月1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无募投项目资金变更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2021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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