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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58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缓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5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4)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6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2-060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敏电子”或“公司”)将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3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16名特定投资者发行69,958,50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299.9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51万元(不含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45.49万元,已于2020年11月1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0〕3-1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中包括2020年、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数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1,943.58万元,其中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59.49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1,178.84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12日、11月13日,公司同华创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江苏大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1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区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9日,公司同华创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鉴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梅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市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78.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7,259.49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该项目可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满足下游客户新产品升级的需求,提升公司的竞争优势。“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可以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经营抗风险能力。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博敏电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购买与赎回)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支付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建设所需资金。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合计支付的部分募投项目金额为3,174.20万元,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等额置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3日

附件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若合计数与各项分部数之和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2、“高精密多层刚挠结合印制电路板产业化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642.34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部分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2.87万元为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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