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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6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55证券简称:先惠技术公告编号:2022-078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63号)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91.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8.7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3,140,7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0,542,913.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2,597,787.00元。截至2020年8月5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0)第641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46,458,706.96元,其中,2022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245,375,547.31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07,960,694.71元(含利息收入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三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有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报告期内,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合计现金管理金额为530,000,000.00元、获取的收益总额为2,186,167.12元,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0元。投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适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适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制造”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171,066,311.40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2月28日,募投项目“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子项目“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制造”结项余额为170,531,920.71元,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实际资金转出前,发生了募集资金付款及募集资金利息,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为171,066,311.40元),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总支出。

(2)结余募集资金包括理财收益和存储利息收益,是公司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依法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收益。

(3)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支出由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账户的支出。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适用情况

2022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将原“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的子项目“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1,310,015.86元投入“长沙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截止截至2022年2月28日,原“研发中心”项目已实际投入10,555,187.12元,加上收到利息收入和预计合同已签订尚未支付部分,结余40,729,602.75元,2022年5月31日实际资金转出前,2022年3-5月收到了利息收入,实际转出资金为41,310,015.8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二)募投项目变更的原因

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良好,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产能需求持续扩张。公司目前在上海、武汉、长沙等地布局有多个生产基地,经过统筹安排,公司对整体战略进行了调整优化,武汉先惠集中精力进行产品生产和客户服务,不再承担研发任务,以更好的适应下游市场需求。公司通过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能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的整体市场竞争力。因此,公司拟将原“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实施。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88155证券简称:先惠技术公告编号:2022-08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5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6201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31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5日

至2022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2年9月1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

联系电话:021-57858808

联系人:何佳川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55证券简称:先惠技术公告编号:2022-08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约8.07亿元(不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交易属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恒”)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2-2023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特别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次合同实施后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本次合同较上年同期合同金额有大幅增长,合同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及“货到月结90天,到齐起算”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本合同的履行还存在因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违约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自2022年4月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福建东恒累计收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07亿元(不含税)。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自2022年4月7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8.07亿元(不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对方当事人宁德时代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曾毓群;

注册资本:233,071.491万元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新港路2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庭投资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限公司总资产30,766,686.0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451,327.1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3,035,579.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93,131.79万元。

2、合同对方当事人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ingia GmbH情况

公司名称:Contemporary Amperex Technology Thuringia GmbH(又称“德国时代新能源科技(图林根)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红叶;

注册资本:5,000,000.00欧元;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1日;

住所:德国阿恩施塔特市罗伯特博士街1号99310;

主营业务:建立电池生产工厂、电池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

实际控制人:曾毓群、李平;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3、合同对方当事人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云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5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开区产业大道1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制造;电池制造;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型材料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及相关产品研发、制造;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4、合同对方当事人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情况

公司名称:宁德蕉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魏德福;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3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飞鸾镇外环大通道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5、合同对方当事人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苏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6月30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城北大道1000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超级电容器、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风光电储能系统、相关设备仪器的开发、生产、加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设备租赁;屋租赁;污水处理;其他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6、合同对方当事人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福鼎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恒华;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1月14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前岐镇薛桥村时代路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7、合同对方当事人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曲涛;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2月8日;

注册地址: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时代大街1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8、合同对方当事人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云峰;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霞浦县经济开发区长富路6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及电池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以及提供相关售后和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9、合同对方当事人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时代上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映明;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年6月8日;

注册地址:溧阳市昆仑街道环园西路328号;

主营业务: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对新能源行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因合同对方信息保密,无法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1、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如下:

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柔性、智能化程度、装配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质量指标及后续维护服务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由此,双方在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金额:人民币约8.07亿元(不含税);

2、结算方式1:合同结算方式主要是预付30%,货到付20%,验收合格付30%,验收合格360天付20%;结算方式2:货到月结90天,到齐起算。

3、履行地点:供方负责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地点;

4、履行期限:按照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

5、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6、违约责任: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7、争议解决方式:本交易条款适用中国法律,因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由于新能源汽车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订单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并且公司在装备本身的柔性、智能化程度、装配精度、运行稳定性等技术质量指标及后续维护服务能力具有一定的优势,由此,双方在原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加强了双方的合作。

2、本销售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合同,若本销售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会对公司2022-2023年度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3、本次交易合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宁德时代形成业务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虽然新能源汽车市场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本合同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机遇,但由于市场本身存在不确定因素,本次合同实施可能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本次合同较上年同期合同金额有大幅增长,合同可持续性存在不确定因素。

2、履约风险:因合同履行期较长、金额较大,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最终执行情况。本合同按照“预付款-发货款-验收款-质保金”的销售结算模式执行,且本合同的履行还存在因原材料价格变化等导致公司产品成本波动的风险,未来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3、违约风险:合同执行中存在因公司原因,未能按时、按要求供货或提供服务,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六、其他说明

本公告属于公司自愿性披露,公司对单个客户的合同及定点通知单预计销售金额超过50,000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各类合同及定点通知单等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进展,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31日

公司代码:688155公司简称:先惠技术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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