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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2-072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金锡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人,代表股份67,383,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8503%;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67,380,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84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3%。

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2人,代表股份3,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该议案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刘芹女士、邹奇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林金锡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选举林金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林金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选举刘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刘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4选举邹奇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邹奇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周国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周国来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选举张雪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张雪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3选举屠江南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屠江南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提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王颖女士、初文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选举王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王颖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初文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67,38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初文静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六、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徐渊、周清

(三)结论意见:

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一)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江苏源博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2-07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9月5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邹奇仕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组成):林金锡(召集人)、林金汉、周国来;

审计委员会(3人组成):周国来(召集人)、张雪平、刘芹;

提名委员会(3人组成):屠江南(召集人)、林金锡、张雪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组成):张雪平(召集人)、周国来、刘芹;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林金锡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史旭松先生、刘芹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全面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日常事务,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刘芹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事务部的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芹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19-88880023

传真:0519-88880017

电子邮箱:lq czamd.com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续聘刘芹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倪红霞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

相关候选人简历

林金锡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0年-1996年任职于常州玻璃厂,1996年至今担任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09年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聘请为副会长、2017年被聘任为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获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金奖。2011年被评为“常州市杰出企业家”、“常州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金锡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472,660股,与林金汉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金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林金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金锡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刘芹女士: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苏昊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刘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史旭松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省常州市电子大学专科。1995年后曾在常州市无线电原件六厂、富士通(常州)电子零件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生产经理、质量经理等职务。2012年8月进入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质量部经理、生产运营副总监、总经理助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史旭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史旭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史旭松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史旭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倪红霞女士:中国国籍,女,1979年8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7月至2012年9月,在无锡尚德太阳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等供应链方面管理工作;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在无锡艺谷创意设计有限公司从事采购、仓储、物流等供应链方面管理工作;2014年5月至2017年9月,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从事采购及管理工作;2017年10月至今,在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从事内控、内审、环保、安全等方面管理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倪红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倪红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倪红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倪红霞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证券代码:002623证券简称:亚玛顿公告编号:2022-07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9月5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推选公司监事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所有监事均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选举王颖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九月六日

附件: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颖女士: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今任公司高级行政主管。

截至披露日,王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王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王颖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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