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00128证券简称:弘业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047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业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5日在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马宏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聘任蒋海英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长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蒋海英女士、陈长理先生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姜琳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6人,现提名蒋海英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蒋海英女士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增补公司董事、监事。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6日
蒋海英女士:1982年4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曾任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南京市秦淮区法院法官,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副经理、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曾兼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蒋海英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陈长理先生: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毕业于江苏省外贸学校。现任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苏弘业永恒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陈长理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股票简称:弘业股份股票代码:600128编号:临2022-048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9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金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4名,实际参会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沈俊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蒋海英女士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公司监事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5人,现提名沈俊华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沈俊华女士简历附后。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9月6日
沈俊华女士:1983年5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现任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事务部、招投标监督办公室)副总经理。曾任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助理,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办公室副经理级、经理级纪检监察员。
沈俊华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热评话题
相关推荐
- 这3家公司首发事项将于9月8日上会
- 证监会9月2日消息,杭州福斯达深冷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事项将于9月8日上会。
- 财经热点 公司 证券 0
- 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
- 公司 公司 管理 证券 0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20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9月14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大秦线生产经营数据简报
- 2022年8月,公司核心经营资产大秦线完成货物运输量3599万吨,同比增长0.76%。日均运量116.10万吨。大秦线日均开行重车76.2列,其中:日均开行2万吨列车59列。2022年1-8月,大秦线累计完成货物运输量28289万吨,同比增长2.56%。
- 公司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