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伟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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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1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街11号悦康创新药物国际化产业园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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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于伟仕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磊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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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鲁、邱加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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