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质押债务,化解质押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朱斌先生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其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的质押债务,化解质押风险。
●朱斌先生与张增平先生、国信证券于2022年9月1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朱斌先生,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由26.8224%减少至24.6157%。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还需取得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文件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最终是否能够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收到控股股东朱斌先生的通知,朱斌先生于2022年9月16日与张增平先生及国信证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朱斌先生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张增平先生转让持有的12,8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21%),用以偿还其在国信证券质押融资本金,降低股票质押风险。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朱斌先生持有公司142,788,58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62%。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朱斌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南宁路1000号
身份证号:31011219**********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姓名:张增平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富锦嘉园
身份证号:62272719**********
(三)质权方基本情况
名称:国信证券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2784445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注册资本:961242.9377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金融产品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股票期权做市。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朱斌
受让方(乙方):张增平
质权人(丙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将其持有的“全筑股份”的股份转让给乙方,丙方作为股票质押权人配合甲、乙双方股权转让及同意按照协议之约定配合解除质押的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一)股份转让
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全筑股份”12,800,000股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截至“协议签署日”占“全筑股份”总股本的2.21%。
(二)转让目的
本次股份转让的目的,即甲方通过将其持有的“全筑股份”股票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乙方,以股份转让价款归还甲方欠丙方的质押融资协议项下的全部负债。
(三)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的转让价格(每股)为“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拟转让股票二级市场收盘价的70%,即2.37元/股;转让股数为12,800,000股;股份转让总价款合计为人民币30,336,000元。
(四)对价支付
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当向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甲方欠丙方的全部负债,剩余的股权转让价款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解押股份转让过户手续之日起30日内支付给甲方。
乙方转入丙方账户的交易对价款自转入之日起至标的质押股票转让至乙方名下期间产生的孳息,归丙方所有。
丙方在收到股份转让价款并确认甲、乙双方已完成本次协议转让项下标的证券交易过户后,丙方将乙方质押于丙方的剩余股份进行解质押。
(五)股份过户
本协议签署后,三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提交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的全部申请和报批手续,并获得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
在有关主管部门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确认意见书后,甲乙丙三方应准备好就本次转让而需向中登公司提交的办理股份过户的手续材料。在乙方按照约定向丙方支付交易对价后,三方共同协商办理过户日期,并在该期限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解押股份的解质押手续和证券过户登记。
为免歧义,在解质押手续完成之前,丙方依据质押融资协议对解押股份享有不可撤销的质权。丙方按照与甲方的质押融资协议享有对甲方的债权,直至甲方清偿全部债务。
若股份过户登记成功(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乙方无权要求丙方退回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甲、乙之间的任何纠纷均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与丙方无关。
若股份过户登记不成功,三方应共同配合向中登公司申请将解押股份重新质押给丙方,确保解押股份恢复至解押前原有状态。在解押股份恢复至解押前原有状态之日起的10个交易日内,丙方所收款项免息返还乙方。
若股份过户登记不成功且解押股份不能恢复至解押前原有状态,乙方已向丙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由甲方负责偿还,乙方无权要求丙方退回所收款项,甲、乙之间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均由甲、乙双方自行解决,与丙方无关。
(六)费用情况
因本次协议转让交易产生的税收、交易费用及其他法定费用,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与丙方无关。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转让有利于降低控股股东负债规模及质押风险,不会导致其控股地位发生变化。同时,本次协议转让对公司的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日常的经营管理不会产生影响。
五、其他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朱斌先生关于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则及承诺的情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款不存在违反相关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的情形。
2、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3、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股份协议转让确认文件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过户相关手续。若交易各方未能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则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考虑本次权益变动因素的影响,控股股东质押情况如下:
■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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