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含),不超过1,5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预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数量不低于1,000万股(含),不超过1,5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按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7,5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但受限于A股一般性授权的授权期限)。内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预案的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7月29日,公司首次实施A股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29日披露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详见公司2022-113号公告。

(二)截至2022年9月1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的数量为12,000,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回购最高价格35.04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0.22元/股,回购均价32.7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9,256.5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A股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A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7月1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预案的公告》,详见公司2022-105号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A股股份12,000,089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未来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在公司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完成。如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份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未授出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方案以及相关规定使用已回购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期间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1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权益变动为爱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赣州超逸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赣州超逸”)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宝顶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宝顶赢”)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步高集团”)关于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束龙胜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办理完成股票质押展期事宜,并将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公司已于2022年8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6.15%股份的股东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