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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690万元人民币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7天通知存款

●现金管理期限:无固定期限,2022年9月22日后随时支取

●履行的审议程序: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鉴于2022年5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相应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保证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

公司现金管理所使用的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63号文《关于核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于2021年6月向广西农垦资本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等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89,941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37元,实际已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1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2.8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8,307.1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0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14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7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入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桂支行,账号660000004357100125。

2022年4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大型曲轴精密锻造生产线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5月,公司已与相关机构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已全部转入新募集资金专户,账号:66000000108410020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截止2022年9月14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截至2022年9月14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779.19万元;募集资金可用余额合计为2,690.20万元(包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万元。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本次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2022年9月15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690万元购买了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七天通知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七天通知存款

产品类别:银行存款产品

现金管理本金:2,690万元人民币

产品起息日:2022年9月15日

产品到期日:2022年9月22日后随时支取

预计年化收益率:2.10%

收益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

运作方式:开放式

是否要求履约担保:否

(二)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桂林银行7天通知存款,其风险低、流动性好、符合保本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新增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产品为保本固定收益型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使用条件要求。公司已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现金管理的主要条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在上述现金管理期间,公司将及时关注资金的相关情况,做好风险防范与控制。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0.34%,公司货币资金为373,920,052.11元,本次购买存款产品支付的金额2,6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7.19%,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现金管理产品核算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列示,现金管理产品公允价值变动列示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处置现金管理产品时,处置收益在“投资收益”科目列示。

四、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鉴于2022年5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变更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实施主体相应变更。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12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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