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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无偿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南水务”)控股股东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事业集团”)将所持有的江南水务6.003%的股份(持股数量为56,143,70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公司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有资产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公有资产公司持有本公司272,938,8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5%;公用事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72,938,8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5%。

证券代码:601199证券简称:江南水务公告编号:临2022-03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无偿划转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涉及要约收购。

2、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江南水务”)控股股东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事业集团”)将所持有的江南水务6.003%的股份(持股数量为56,143,70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公司实际控制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有资产公司”)。本次无偿划转实施后,公有资产公司持有本公司272,938,8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5%;公用事业集团持有本公司272,938,87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185%。

3、公用事业集团为公有资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有资产公司为江阴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阴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即本次股权划转系同一实际控制下不同主体进行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本次划转已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同意。

4、本次权益变动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接到股东公有资产公司通知,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澄财资[2022]19号)文件要求,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现国有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益,经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公用事业集团所持有的江南水务6.003%股权(持股数量为56,143,70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公有资产公司。

公用事业集团为公有资产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有资产公司为江阴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阴国有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江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即本次股权划转系同一实际控制下不同主体进行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相关方的基本情况

1、划出方基本情况

2、划入方基本情况

三、本次无偿划转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1、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2、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公用事业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公有资产公司;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后,公用事业集团与公有资产公司并列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公有资产公司。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

3、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用事业集团与公有资产公司对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分别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江南水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江南水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本次无偿划转股权事项尚需办理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本次无偿划转股权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江南水务

公司股票代码:601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暨阳路12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暨阳路12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增加)

签署日期:2022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南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南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江南水务外,公有资产公司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现国有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益,经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6.003%股权(持股数量为56,143,70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公有资产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发展等因素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有资产公司持有江南水务216,795,172股人民币普通股份,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23.18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有资产公司将持有上市公司272,938,876股,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29.185%。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澄财资[2022]19号)文件要求,公用事业集团将所持有的江南水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143,704股(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6.003%),无偿划转至公有资产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江南水务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2022年9月27日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用事业集团将不再是江南水务控股股东,公有资产公司与公用事业集团为江南水务并列第一大股东,仍为江南水务实际控制人。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具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双双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江阴市财政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澄财资[2022]19号)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双双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市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赵双双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江南水务

公司股票代码:6011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东外环路188号

通讯地址:江阴市东外环路188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9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江南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江南水务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江南水务外,公用事业集团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现国有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益,经报江阴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6.003%股权(持有数量为56,143,704股股份)无偿划转至公有资产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证券市场整体情况并结合上市公司发展等因素拟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用事业集团持有江南水务329,082,580股人民币普通股份,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35.188%。本次权益变动后,公用事业集团将持有上市公司272,938,876股,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29.185%。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以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进行。根据江阴市财政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澄财资[2022]19号)文件要求,公用事业集团将所持有的江南水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143,704股(占江南水务总股本的6.003%),无偿划转至公有资产公司。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江南水务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于2022年9月27日经江阴市财政局批准同意。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失去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用事业集团将不再是江南水务控股股东,公用事业集团与公有资产公司为江南水务并列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公有资产公司。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具本报告书之日起前六个月内未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俞均彦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江阴市财政局《关于江苏江南水务股权无偿划转的通知》(澄财资[2022]19号)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俞均彦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阴公用事业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俞均彦

签署时间:2022年9月2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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