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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通凯胜”),为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岳阳林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为2.50亿元、3.77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和2022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银行授信计划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各子公司合计217,991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其中: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38,000万元,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160,000万元,中纸宏泰生态建设有限公司6,000万元,湖南森海碳汇开发有限公司7,900万元,湖南双阳高科化工有限公司6,091万元。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全资子公司诚通凯胜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2022年9月,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合计2.50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

本次担保前后,公司对诚通凯胜的担保余额(已提供且尚在担保期限内的担保余额,下同)分别为:1.27亿元、3.77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诚通凯胜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725146998R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十一号办公楼191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勘察;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保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规划设计管理;农业园艺服务;园艺产品种植;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森林固碳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建筑物清洁服务;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海洋环境服务;海洋水质与生态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销售;海洋服务;海洋环境监测与探测装备制造;城市绿化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诚通凯胜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诚通凯胜总资产36.64 亿元,总负债24.64亿元,净资产12 亿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15 亿元,净利润7,338.23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诚通凯胜总资产34.82亿元,总负债21.59亿元,净资产13.23亿元;2022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4.44亿元,净利润2,083.09万元。

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目前无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岳阳林纸

授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担保本金额度:1.00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担保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以上各项合称为“被担保债务”)。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约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岳阳林纸

授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担保本金额度:1.50亿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反担保情况:无

担保范围: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担保财产保管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主债权本金外的所有款项和费用,统称为“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上述范围中的最高债权本金、主债权的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均计入岳阳林纸承担担保责任的范围。

保证期间:就任何一笔具体业务而言,岳阳林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此两次担保系基于诚通凯胜日常经营需要所进行的担保,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经营状况良好,通过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有利于增强其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控制资金成本,有利于日常业务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不含子公司);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3,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04%。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三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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