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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9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谷小南国花园酒店(上海市杨浦区佳木斯路777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邵明安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董事高超因无法取得联系未出席,独立董事陈世敏、王开国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黄晓敏因公务未能出席;

3、董事会秘书王岗出席本次会议;财务总监丛树峰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2年9月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上海银保监局〈审慎监管强制措施决定书〉的公告》,上海银保监局对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之杰”)采取审慎监管强制措施,限制国之杰参与安信信托经营管理的相关权利,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详见公告编号:临2022-05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忆南、陈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4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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