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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2-103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4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落实和回复。

公司已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与中介结构对反馈意见回复的内容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修订稿)》。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5090证券简称:九丰能源公告编号:2022-104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New Sources、李婉玲等53名四川远丰森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泰能源”、“标的公司”或“交易标的”)股东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森泰能源100%股份。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403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有关问题逐项予以落实和回复,同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特此公告。

江西九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9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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