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3,825,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3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1,184,9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154,815,100股)。
证券代码:002959证券简称:小熊电器公告编号:2022-095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富安工业区富兴路3号小熊电器新总部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一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7、股东在本次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3,825,5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35%。(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56,000,000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1,184,9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本数为154,815,100股)。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6,30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28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37,518,1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34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6,368,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3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6,368,7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38%。
8、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13,820,2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4%;反对5,2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63,4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9%;反对5,2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2959证券简称:小熊电器公告编号:2022-094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变动达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8亿元—1.2亿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5元/股(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5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4.4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6)以及《关于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需于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388,600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股本的0.8901%,最高成交价为51.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9,717,685.9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截至2022年10月10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1,603,000股,占公司截至2022年10月10日总股本的1.0276%,最高成交价为51.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1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80,117,931.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4月12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8,211,485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052,871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小熊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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