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22-6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获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国新”)下发的《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国新运营发〔2022〕238号),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中国国新原则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9,448.31万元(含本数),发行数量不超过272,164,561股(含本数)的总体方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证券代码:000503编号:2022-62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配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安排,维护参会股东及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将根据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的防疫管控。请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及时了解北京相关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引导,并配合落实参会登记、体温检测、防疫信息申报等相关防疫工作。来访人员须配合行程码和健康码的查验,全部参会人员持72小时核酸进入会场。

2、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至3、议案7和议案8,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0,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0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22年10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会议室

(九)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22年10月2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编码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议案1至3、议案7和议案8,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10,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的激励对象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在审议上述全部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以公司邮箱收到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4.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携带上述登记资料原件出席和参加表决。

(二)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5日工作时间(9:00-11:30及13:00-18: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里甲18号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联系人:刘新星、王垚

联系电话:(010)57825201

电子邮箱:IR CRHMS.CN

邮政编码:100028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03”,投票简称为“国新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2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选定项目下划“√”,其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人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股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签署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发日期: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瑞银财富管理:建议投资者采用更精挑细选的方法投资
10月12日,瑞银财富管理发布报告表示,在全球投资方面,为了降低短期风险和着眼于长期布局,建议投资者采用更精挑细选的方法来进行投资。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4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转股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共有240,000元“大丰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14,312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36%。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22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担任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目前仍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医院获准开展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西安高新医院于近日收到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同意西安高新医院试运行常规体外受精-胚胎移植及卵胞浆内单精子显微注射技术的批复》(陕卫妇幼函[2022]492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