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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8日上午10: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胥亚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证券代码:000558证券简称:莱茵体育公告编号:2022-052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2年9月3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微信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0月8日上午10: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胥亚斌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以下简称“本次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102号的莱茵旺角7号项目的枫郡超市(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424号)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558证券简称:莱茵体育公告编号:2022-053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2年10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以下简称“本次授信”)。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枫郡置业”)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102号的莱茵旺角7号项目的枫郡超市(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424号)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2434900169

法定代表人:胥亚斌

注册资本:128,922.3949万元

成立日期:1988年03月31日

登记机关: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535号莱茵达大厦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体育活动的组织、策划,体育场馆的设计、施工、管理及设备安装,体育用品的研发与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和易制毒品)的销售,体育经纪代理业务,知识产权代理(除专利代理),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设备租赁,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建筑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资产管理。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莱茵体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枫郡置业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102号的莱茵旺角7号项目的枫郡超市(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424号)作为抵押资产,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1年,是为支持公司业务拓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截至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5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申请授信后,上市公司授信额度为76,500万元,实际借款余额为50,000万元,实际借款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4.50%;本次申请授信后,上市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金额为47,5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7,3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20%。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额度授信合同;

4、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因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枫郡置业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临平区东湖北路102号的莱茵旺角7号项目的枫郡超市(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18424号)为抵押资产,为公司向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该事项是为支持公司业务拓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截至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的议案》。

独立董事:黄海燕、张海峰、谭洪涛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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