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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2-074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董事长范永武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授信总额、担保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的银行授信申请和担保事项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调减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对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调减后对联合创泰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新增合并范围内主体对全资孙公司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泰电子”)人民币5000万(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调增后对创泰电子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合并范围内主体对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担保金额不变,对聚隆减速器新增担保金额仍然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主体等办理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

(2)担保方式由连带责任担保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

(3)授信有效期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调整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办理授信、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授信、担保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调整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签署的授信、担保等相关文件、协议均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审议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审议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7)。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2-075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22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22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彪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对以下事项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发展需要进行,本次新增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事项。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2-076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调整事项不涉及对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授信及担保总额度的调整。

2、本次拟调减对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新增对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202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96.91%,对其新增的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21%。

3、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1.20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38%。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2,974.10万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9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前次审议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向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用于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创泰”)和宁国聚隆减速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主体为联合创泰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为聚隆减速器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授权期限内签署的相关协议均有效,授权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二、本次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的情况

鉴于公司未来战略发展规划,结合现阶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等活动资金需要,公司拟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30亿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担保金额分配、被担保对象、担保方式、授信期限、授权期限等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调减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对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调减后对联合创泰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或等值外币);新增合并范围内主体对全资孙公司创泰电子人民币5000万(或等值外币)的担保,调增后对创泰电子新增担保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合并范围内主体对全资子公司聚隆减速器担保金额不变,对聚隆减速器新增担保金额仍然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及其他主体等办理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票据贴现、信用证、抵押质押等业务;

2、担保方式由连带责任担保调整为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

3、授信有效期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调整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组织办理授信、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授信、担保等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调整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期限内签署的授信、担保等相关文件、协议均有效。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调整后担保额度情况

单位:万元

注:担保余额与资产负债率为2022年6月30日数据,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造成。

四、本次新增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9GMX3H

法定代表人:黄泽伟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营业期限:2020-07-06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范围: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销售代理等。

公司通过联合创泰间接持有创泰电子100%的股权,创泰电子是公司全资孙公司,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创泰电子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注: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年半年度/2022年6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与新增被担保方相关的担保等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在授权范围内,以各方最终协商签署的合同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银行授信申请和调整担保事项不涉及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新增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财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到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31.20亿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0.38%。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2,974.10万元(或等值外币,不含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98%。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15日

证券代码:300475证券简称:香农芯创公告编号:2022-077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决定于2022年10月31日(星期一)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0月31日9:15至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0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3176号彩讯科技大厦24楼联合创泰(深圳)电子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2年10月27日、28日9:30-11:30和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22年10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包婺月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ir shannonxsemi.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7、疫情期间,提倡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会。异地前往现场参会人员请遵守相关地区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并配合接受现场体温检测等相关工作。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0月15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0475”,投票简称为“香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0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香农芯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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