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持有的公司83,848,000股股份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公司股东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盛邦”)持有的公司83,848,000股股份被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为2020年8月26日至2022年8月25日。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四川盛邦的上述股份被继续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股份继续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和轮候冻结的情况
(一)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情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盛邦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2,000,0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3,848,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848,000股。本次继续冻结股份为四川盛邦普通证券账户中的83,848,000股(其中52,000,000股为已质押股份司法再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13.51%。
三、其他说明
1、此次司法冻结原因为四川盛邦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关于民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兑付逾期相关事项,司法冻结执行人为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分局。截至目前,相关事项正在调查过程中。
2、四川盛邦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四川盛邦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相关案件尚在调查过程中,本次四川盛邦股份继续被冻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督促相关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18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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