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1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和首轮问询回复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2〕11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和首轮问询回复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第二轮问询问题。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后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反馈问询回复,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能否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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