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宜昌药业股份的通知,其中深圳东阳光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解质押,宜昌药业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842,894,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7%;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完成后,深圳市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22,4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1.99%。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2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8%;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425,2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8.0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股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522,4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1.99%;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117,879,441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69.56%。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及解质押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宜昌药业股份的通知,其中深圳东阳光实业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解质押,宜昌药业股份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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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东阳光实业本次解质押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深圳东阳光实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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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4、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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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0,158.9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2.05%,占公司总股本的3.37%,对应融资余额111,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29,836.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5.40%,占公司总股本的9.90%,对应融资余额367,65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宜昌药业股份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7,5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3.76%,占公司总股本的2.49%,对应融资余额114,387.43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9,54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5.85%,占公司总股本的6.48%,对应融资余额294,087.43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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