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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

证券代码:688068证券简称:热景生物公告编号:2022-065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10月24日,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热景”或“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R2风险等级以下,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同中德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廊坊热景已同中德证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资金投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决议有效期及实施方式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实施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必须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合理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综上,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热景(廊坊)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未发现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热景生物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8证券简称:热景生物公告编号:2022-066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热景生物”)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等因素,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现将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15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55.00万股,发行价格为29.46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458,103,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59,032,143.0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070,856.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9月24日全部到位,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9月25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7401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

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注:上表“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占总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百分比”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统计数据。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前,截至2019年9月24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531.40万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31.40万元;(2)2022年1-6月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769.67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3,464.0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6,443.0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1,491.1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手续费为0.14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4,634.05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概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

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

调整,具体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是2022年3月,廊坊地区突发新冠疫情,因防控需要严格实施全域防控,项目建设的负责人及相关施工人员因封控原因,无法到达现场作业,导致施工延期;二是受上半年国内疫情防控影响,物流运输困难,基建材料无法及时抵运,耽误工期较长,使募投项目无法如期完成。综上,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到2023年6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至2023年6月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3年6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附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68证券简称:热景生物公告编号:2022-067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调整与关联人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本次调整与关联人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已回避表决。

针对《关于调整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固定资产的采购和诊断试剂的销售,由于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普奥”)近期取得出口对外销售资质,外贸产品及经营需求量增加,因此本次提额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与森普奥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系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日常商业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调整后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约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预计交易金额约1,000万。调整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主要为固定资产的采购和诊断试剂的销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关联董事林长青先生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调整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固定资产的采购和诊断试剂的销售,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现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调整为3,5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预计交易金额约1,000万,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关于调整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上述调整预计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热景生物调整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二)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1、上年实际发生金额经的数据为经审计的2021年度报告中数据。

2、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营业成本;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占同类业务的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21年度营业收入。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调整情况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北京森普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经营,在过往的交易过程中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2年度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1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涉及向关联人销售诊断试剂、向关联人采购固定资产(试剂生产设备)。

单位:万元

各类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定价原则,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宗旨签署交易协议,并根据协议规定履约。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对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向关联人销售商品类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公司主营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严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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