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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1717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项目的变动原因: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分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总收入:本年初至报告期末(以下统称“2022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179,801.68万元,增幅为8.18%。主要是:1)煤机板块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278,598.37万元,增幅为29.19%,主要是由于煤炭行业持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形势,公司煤机业务订单持续增长;2)汽车零部件板块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8,796.69万元,减幅为7.94%,其中亚新科整体实现营业收入271,949.0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7.10%,主要是由于国内商用车市场不景气;SEG实现营业收入124,792.21万欧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36%,但由于受欧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影响较大,按照2022年前三季度的平均汇率折算,SEG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75,955.75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4.42%。

(2)管理费用:2022年前三季度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4,207.38万元,减幅为30.94%。主要是中长期激励及重组费用计提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2022年前三季度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9,031.15万元,主要是汇率变动因素影响及收购相关总部费用减少所致。

(4)投资收益:2022年前三季度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7,278.23万元,增幅为43.98%。主要是:1)煤机板块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4,275.31万元,主要是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2)汽车零部件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1,553.54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取得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2022年前三季度计提坏账造成利润减少18,889.86万元,较去年同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18,623.09万元。主要是:1)煤机板块因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利润16,267.58万元,较去年同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16,388.56万元;2)汽车零部件板块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利润2,622.28万元,较去年同期计提坏账准备增加2,234.53万元。

(6)净利润:2022年前三季度合并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33,374.18万元,增幅为19.73%。主要是煤机板块净利润增长及收购相关总部费用减少所致。

(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2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38,476.09万元,增幅为24.40%。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A股登记股东总数37,635户,H股登记股东总数57户,股东总数37,692户;

2、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公司H股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A股股份,为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股通交易持有。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联合受让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43.33%股权项目

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联合收购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43.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投资于郑煤机新兴产业投资(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郑煤机合伙企业”),并以郑煤机合伙企业作为投资主体,与河南机械装备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南装备集团”)所参与投资或控制的主体及其他意向受让方共同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参与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洛轴公司”)43.33%股权的公开摘牌受让,其中郑煤机合伙企业拟受让比例约16.67%,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河南装备集团所参与投资或控制的主体拟受让比例约4.45%(“本次交易”)。

经依法履行公开摘牌程序,联合体符合公开挂牌转让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的受让条件,经过相关程序后被确认为受让方。2022年8月11日,联合体与洛阳国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方将洛轴公司43.33%股权以合计人民币100,667.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联合体。于2022年8月,本次交易已完成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通过公开摘牌方式联合受让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43.33%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2022年8月12日披露的《关于通过公开摘牌方式联合受让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43.33%股权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2、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快速推动煤机业务智能化转型,支持子公司郑州煤机液压电控有限公司(“电控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竞争和挑战,实现长期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在电控公司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实施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同时引入战略投资者持股,优化电控公司股权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电控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和煤机板块的核心骨干员工投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电控公司的核心骨干员工投资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对电控公司进行增资,投资金额合计37,165万元;同时,电控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河南资产企业转型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河南泓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芜湖信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顺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原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嘉兴荣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战略投资者对电控公司进行增资,投资金额合计50,000万元。公司就电控公司上述增资放弃优先认购权及其他相关权利。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次交易已完成增资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德海

(三)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1717证券简称:郑煤机公告编号:临2022-056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22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其中董事向家雨、贾浩、付祖冈现场出席会议,董事焦承尧、崔凯、费广胜、王新莹、程惊雷、季丰、郭文氢、方远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向家雨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建设路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5亿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不超过36个月,本次贷款为信用贷款,无担保措施,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会议同意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签署本次贷款相关合同,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运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会议同意对《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2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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