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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97,553,368.70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守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彭道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守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斌会计机构负责人:彭道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2-041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原财务总监薛尔白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现同意聘任李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的监事5人,实际出席的监事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43)。

公司监事签署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2证券简称:中新赛克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期,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薛尔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薛尔白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但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止本公告日,薛尔白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1,310股,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公司董事会对薛尔白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李斌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李斌: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汉族,1983年10月出生,本科,特许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营发展部投资专员、投资者关系部IR主管、财务业务拓展部部长,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自2018年7月起至2019年11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自2013年4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自2015年1月起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李斌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8,240股股份,均为股权激励限售股,同时通过上海创芸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众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南京恒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本公司662,564股股份,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李斌先生目前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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