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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9月

编制单位: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智洪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智洪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2-092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主动减持及被动稀释致持股比例变动累计超过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11.3950%减少至6.395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昕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温州东楷富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温州东楷”)、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创丰昕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创丰”)、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创丰长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汇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国投创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彤创丰”)、彭震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获悉其自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00,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98%。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11,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58%(该比例为不同期间减持比例的合计数,详情请参见“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的权益变动细节及相关备注);另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第一期归属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0209%;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6934%。综上,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11.3950%减少至6.3950%,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0000%。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备注:2021年12月24日至2022年6月23日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2022年7月18日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所得,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30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446,760计算所得,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25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84,071,656计算所得;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次权益变动中,被动稀释所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上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天津创丰,及其一致行动人:温州东楷、上海创丰、宁波创丰、古交金牛、国彤创丰、彭震履行其于2022年6月25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61),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2-094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2-095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坦科技”)于

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23,770.35万元)比例为29.45%。

●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或者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1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062,31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4.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4,770.11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7,499.76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270.35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0月27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4-0003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75)。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23,770.35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7,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45%。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7,0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2-093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及减持股份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被动稀释及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6432%减少至4.9817%,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收到公司股东苏州钟鼎五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钟鼎五号青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钟鼎青蓝”)发来的《减持计划进展告知函》、《关于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获悉其自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96,6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00%(该比例为不同期间减持比例的合计数,详情请参见“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中的权益变动细节及相关备注);另外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第一期归属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0159%;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于2022年8月30日完成股份登记,其股份被动稀释比例合计为0.5266%。合计持股比例变动为1.1625%,超过1%。

除上述外,自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期间,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过公司股份1,142,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89%。综上,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合计持有股份比例从7.6432%减少至4.9817%,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备注:2021年12月7日至2022年6月6日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2022年7月15日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248,960计算所得,2022年7月16日至2022年8月29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76,446,760计算所得,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10月24日期间的减持比例以总股本84,071,656计算所得;以上表格中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差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5、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6、本次权益变动中,被动稀释所涉及的股权激励事项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上的《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等相关公告。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钟鼎五号及其一致行动人钟鼎青蓝履行其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2-059),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仍处于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2-096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加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拟新增经营范围: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检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搪瓷制品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实验动物笼具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变更前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染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新型有机活性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染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实验分析仪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环境检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销售;光学玻璃销售;搪瓷制品销售;实验动物垫料销售;实验动物笼具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I类医疗器械);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仪器仪表修理;专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做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其他条款不变。

因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和修订《公司章程》需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章程》(2022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33证券简称:泰坦科技公告编号:2022-097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11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11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下午17:3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11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30)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三)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石龙路89号

联系电话:021-60878330

联系人:朱群、陈飞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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