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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向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华信科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的资金需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企管”)向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华信科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2、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华信科接受舜元企管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华信科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无息借款所涉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4、华信科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舜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5660733453X

企业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小越街道田家村吴山

法定代表人:王国军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根据舜元企管的股权结构,陈炎表系舜元企管的实际控制人。

3、财务状况

舜元企管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4、关联关系

舜元企管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舜元企管持有公司股份124,022,9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舜元企管为公司关联法人。

5、舜元企管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舜元企管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无息借款,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华信科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亦无其他协议安排。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华信科本次与舜元企管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舜元企管向其提供的无息借款,公司及华信科无需向舜元企管支付利息。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相关利益安排或利益输送的情形,亦不存在导致未来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可能形成潜在损害的安排或可能。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2、借款期限:每笔借款的期限为自华信科收到该笔借款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个月;

3、借款用途:支付货款和资金周转需要;

4、借款利息:在协议规定的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0%;

5、担保情况: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华信科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舜元企管本次向华信科提供的财务资助是其对华信科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该财务资助为华信科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华信科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相关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七、当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接受财务资助所涉关联交易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舜元企管(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02,293,600.00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已在事前向我们提供了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相关的材料和信息。我们认为,舜元企管作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提供无息借款体现了舜元企管对公司及华信科发展的支持和信心,能够及时补充华信科的流动资金,有利于其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交易事项表示认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信科本次接受舜元企管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舜元企管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支持,本次财务资助为华信科的资金周转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有利于华信科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符合其发展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华信科接受财务资助并签署相关借款协议。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舜元企管与华信科签署的《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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