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5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2年11月15日下午15时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陶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2,186,528,3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96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93,408,4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1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7人,代表股份1,393,119,9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815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表股份158,220,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5人,代表股份158,220,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233%。
(三)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斯亮、张莹作为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矿业公司球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4,674,86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52%;反对1,85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367,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8285%;反对1,853,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关联交易,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420,769,800股)对该提案回避表决。该提案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总体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该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斯亮、张莹作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5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30日及2022年10月29日分别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11月22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2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
-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胡淇翔先生因工作出差,经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占林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 公司 公司 证券 0
-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十届九次董事会于2022年11月1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公司 公司 管理 证券 0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钭正良先生因工作出差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钭江浩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 公司 投资 公司 证券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