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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159证券简称:有方科技公告编号:2022-056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德大厦1号楼43层电力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并需要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官昌罗、谢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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