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起诉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法院立案受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湾鹰牌”)起诉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由法院立案受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佛山石湾鹰牌陶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启超,住所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跃进路2号B座十层。

被告:恒大地产集团郑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陆琦,住所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三路与第八大街交汇处恒大绿洲第76号综合楼。

(二)诉讼受理及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石湾鹰牌与被告存在借款纠纷,因被告未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石湾鹰牌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禅城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22年11月15日,石湾鹰牌收到禅城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2)粤0604民初29038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三)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返还借款人民币50,000,000元并支付借期内利息人民币6,000,000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支付逾期返还借款的利息(以借款本金为基数,按照2021年1月20日公布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标准计算,从逾期还款之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11月2日为5,974,356.16元)。

3、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诉讼请求金额暂计至2022年11月2日合计人民币61,974,356.16元。

(四)主要事实与理由

原告石湾鹰牌与被告签署《合作及借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内容,原告石湾鹰牌分三期向被告提供总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的借款,每笔出借款项支付至被告银行账户当天,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开具一年期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商票”),每笔借款商票票面金额为实际到账借款金额及按年化12%计算利息之和;被告需保证每张商票兑现期限届满后完全按期足额兑现,否则需支付逾期利息。

协议签署后,原告石湾鹰牌按照约定向被告转账借款合计5000万元,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开具了10张商票,合计金额为5600万元。随后原告石湾鹰牌与被告签署《合作及借款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双方确认不再履行协议约定的余下5000万元的借款约定。因被告向原告石湾鹰牌开具的商票到期后均无法付款,被告至今尚未向原告返还上述借款或支付利息,为维护原告石湾鹰牌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请被告依法依约向原告石湾鹰牌还本付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受理的正在发生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涉案总金额为23,117.50万元。公司前次已披露的以及自前次披露后新增的涉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如下:

注1:其他涉诉金额小于100万的诉讼、仲裁案件22件总计775.53万元,其中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案件3件总计65.45万元,目前分别处于诉前调解阶段、一审审理阶段及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阶段。

注2:其中,第1-17项为前次已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4),本公告更新了前述案件的进展情况。

三、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诉讼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天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刘健钧:健全资本市场功能的首要任务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
湖南大学教授、中国证监会市场二部原副主任刘健钧11月17日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国科创峰会”上表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的首要任务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为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功能,针对我国资本市场在主体建设上的短板,当前迫切需要做强上市公司、承销商、做市商、专业机构投资者四大主体。
推动科创债发展 匹配经济结构调整大趋势
证监会和国资委日前联合发文,多措并举支持中央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科创债”)募集资金,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等中长期投资机构加大科创债投资。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于2022年2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2022年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0,000万元的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8.8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85.33%,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0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2.53%,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顶科技”)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了《累计涉及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8-106),其中就公司诉上海思立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立微”)的(2018)粤03民初3258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告。2020年3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其中就(2018)粤03民初3258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一审判决情况进行了公告,一审判决被告一思立微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性支出约4,002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