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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业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截至2022年11月22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触及“大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11月22日,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触及“大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本次不行使“大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五个月内(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2年4月23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大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一、转股价格触发修正条件

根据《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本次不向下修正“大业转债”转股价格

截至2022年11月22日,“大业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股价走势、市场环境、公司情况等多重因素后,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大业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行使“大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且在未来五个月内(2022年11月23日至2023年4月22日),如再次触及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4月23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大业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大业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23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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