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进一步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初步约定,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属于双方进一步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初步约定,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后续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中文名: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美邦QMB”),目前由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或“公司”)下属公司、印尼经贸合作区青山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青山控股集团下属公司)、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CATL旗下企业)、日本阪和兴业株式会社、ECOPRO GLOBAL Co.,Ltd.联合投资兴建,其中,公司通过下属公司持有青美邦QMB63%的股权。项目原规划产能为5万吨镍金属/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29日、2018年10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公司荆门格林美与新展国际、广东邦普、印度尼西亚IMIP园区、阪和兴业签署〈关于建设印尼红土镍矿生产电池级镍化学品(硫酸镍晶体)(5万吨镍/年)项目的合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2022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项目新增投资建设2.3万吨镍金属/年产能,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印尼镍资源新增2.3万吨镍/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因此,目前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总产能为7.3万吨金属镍/年。

2022年9月26日,以“科技+绿色+智慧”设计理念完成的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一期工程(3万金吨镍/年)的产线开通仪式在印尼中苏拉威西省大K岛的IMIP园区举行,顺利建成并迈入正式投产运行的新阶段。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4.3万吨金属镍/年(由原计划5万吨金属镍/年湿法冶金建设任务中的2万吨金属镍/年与新增2.3万吨金属镍/年组成)已进入设计与关键设备采购阶段。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建设进度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118)。

二、本次合作概述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进展情况

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明环保设备”)为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在绿色装备与智能制造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已列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依托单位。为推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制造绿色智能,推动中国装备迈向全球产业。伟明环保设备与青美邦QMB决定组合各自优势,在湿法冶金绿色制造装备领域实施深度互信、深度合作,建设全球竞争力的红土镍矿湿法冶金高科技绿色制造园区。双方于2022年11月21日在印度尼西亚共同签署了《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双方将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红土镍矿湿法冶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智能化系统集成、设备与工程安装方面共同开展合作,共同推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绿色智能制造的发展。

本次合作标志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工程的全面启动,将有力保障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在2023年底竣工投产。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并且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亦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已审批的额度内,不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签署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三、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项光明

注册资本:5,00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7年6月2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兴街道滨海四道8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伟明环保设备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伟明环保设备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伟明环保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青美邦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乙方:伟明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1、红土镍矿湿法冶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

2、智能化系统集成;

3、设备与工程安装。

(二)交易合同标的与金额

1、甲方的二期湿法冶金主体常压设备(高压与CCD除外)交由乙方设计、制造及安装;乙方按照模块化、紧凑化、智慧化、绿色化的要求进行模块系统的智慧集成,达到数字化设计、数字化制造与数字化运行要求。

2、乙方承诺:从2022年12月1日算起,满足10个月内设备到达现场,并承担安装与模块调试任务,在从2022年12月1日起算的12个月内各模块以交钥匙的方式交付甲方使用,由于土建施工等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延期的,则模块交付期限顺延。前述承诺的时间节点以甲乙双方于2022年12月31日前签订交易合同为前提,否则上述模块交付期限顺延。

3、合同总金额暂定5.57亿元(人民币,含税),合同标的为常压非标槽罐暂定1.8万吨(含供货及安装)。本协议项下搅拌器、泵、阀门、设备内衬防腐、连接管道、仪表、电气以及自动化数字控制系统等的供货价格与施工费用,由乙方产品深化设计经甲方认可后,另行签署合同。

4、具体技术与商务条件双方另行协商并在本协议原则基础上签订交易合同,双方按交易合同执行。

5、本合同签署后,双方技术人员对各项技术内容实施深度设计,对各项消

耗、造价实施精准核算,并结合市场现实的价格指数,进行一次合同价格的合理修订,签署备忘录,保障双方合作共赢,促进装备技术、质量与智能制造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三)其它

1、协议双方作为战略合作伙伴,互为合作方,双方共同承诺利用自身资源要素为合作方提供必须的战略支持,互为伙伴,共同促进,共同应对全球行业挑战,实现共建共享共赢。

2、双方保证,本协议的签订已经通过了所有必要的内部程序并获得相应的批准及授权,双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在本协议签署前已与任何第三方签署的有约束力的协议。

3、双方对各自合作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乙方须对甲方的设备设计方案、技术参数等技术秘密和商业信息等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须承担赔偿责任。

4、因不可抗力情形导致本协议项下条款不能履行(保密条款除外),本协议双方均予免责。

5、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同意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语言为中文(汉语),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双方并同意:双方的交易合同也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交易合同发生的争议也采用上述同样的方式解决并在交易合同中作出约定。

6、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标志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工程的全面启动,将有力保障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二期在2023年底竣工投产。同时,本次合作组合双方优势,通过深度合作,设计并制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红土镍矿湿法冶金设备,建设全球竞争力的红土镍矿湿法冶金高科技绿色制造园区,推动印尼青美邦镍资源项目制造绿色智能,推动中国装备迈向全球产业。本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本合作协议的签订对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未来随着双方合作的逐步实施和深度开展,预计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属于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受有关政策调整、宏观经济影响、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双方若有正式合作协议签署,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动力电池高镍前驱体材料NCM8系、9系供应备忘录(MOU)》;公司下属公司福安青美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与韩国ECOPRO公司签署的《动力电池高镍前驱体材料投资协定相关谅解备忘录(MOU)》;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GEM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NCA&NCM)2021-2023年供应备忘录(MOU)》;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10,000吨回收镍产品定向循环合作备忘录》;公司与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建设废旧动力电池及电池废料绿色处理产业链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之三元前驱体与四氧化三钴战略供应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磷资源化工新能源材料产业链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容百科技-格林美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新一代三元前驱体产品合作开发协议书》;公司与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在工程机械电动化与电池回收利用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与瑞浦兰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动力电池绿色循环利用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韩国浦项市政府与韩国ECOPRO株式会社签署的《推进项目谅解备忘录》;公司下属公司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与PT.HENGJAYA MINERALINDO签署的《红土镍矿资源与选矿厂建设战略合作协议书》;公司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温州新能源电池材料低碳产业园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温州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印度尼西亚YAYASAN UPAYA INDONESIA DAMAI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上述协议均正在履行。

公司下属公司荆门市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宁波邦普时代新能源有限公司、香港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永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展国际控股有限公司、PT.Indonesia Morowali Industrial Park签署的《PT.QMB NEW ENERGY MATERIALS之备忘录》已履行完毕。

公司与韩国ECOPRO BM公司签署的《ECOPRO BM&GEM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NCA&NCM)2024-2026年供应备忘录(MOU)》已终止,后续执行《动力电池用高镍前驱体中长期供应协议的谅解备忘录(MOU)》约定内容。

2、本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周波先生,副总经理张翔女士、张宇平先生、张坤先生、蒋淼先生、娄会友先生、张爱青先生、王强先生、焦华先生、唐洲先生、张薇女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穆猛刚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潘骅先生,因被授予限制性股票,持股增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如发生股份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经双方共同签署的《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协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激光”或“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族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创投”,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与江苏星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常州星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事务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合作,共同投资设立常州星纳赫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星纳赫泉基金”或“基金”)。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鉴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当代文体”)控股子公司SuperSportsMediaInc.(以下简称“新英开曼”)已失去西甲、亚足联相关项目,公司预测该事项将会对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目前评估机构、审计事务所尚未开始相关工作,因此公司暂无法明确其最终影响额,但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新英资产组的商誉减值影响额可能会导致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为负,从而使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截至2022年10月31日,山东中农联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农联合”)股东青岛创信海洋经济创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已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将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持股5%以上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江浩然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11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22年11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