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曾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曾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经理辞任情况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李永光先生的辞职报告。李永光先生因年龄届满退休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董事会同意免去其公司总经理职务。公司对李永光先生任职总经理期间所作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永光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颐同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0%。李永光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关于总经理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曾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曾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李永光先生辞职报告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辞职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事由,其辞职的内部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审查曾强先生的工作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其具备出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且本次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李永光先生辞职报告,同意免去其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意聘任曾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曾强先生简历

曾强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测试工程系仪表与测试专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6年7月至2000年5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特设处实验员、分室主任;2000年5月至2004年3月,借调至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航空产品部,任业务主管;2004年3月至2017年6月,历任航空工业成飞总工程师办公室副主任、军机项目部副部长、军机项目部部长、试飞办主任、经理部/党群工作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借调至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德阳万航模锻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18年9月至2018年12月,任航空工业成飞副总工程师;2018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中航无人机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任中航无人机副董事长。

曾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成都泰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占公司公告时总股本的比例为0.30%;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办公楼暨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1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使用21,746.64万元投资张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其中场地购买费用预估为8,237.43万元。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房屋交易协议》约定,交易金额调整为人民币8,368.89万元,最终准确金额以签署的买卖合同及产权证明文件所载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张
广东摩德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2022年第十二期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下列网站: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未来一年内(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为64,100,000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1.00%,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9.13%,对应融资余额19,550万元(含本次质押金额)。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3.1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7月2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