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69,062,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2年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劲松北路31号哈伯中心12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2)人,代表股份(1,893,177,0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3.758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64)人,代表股份(69,412,56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604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及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2,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1发行证券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2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3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4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5 GDR在存续期间内的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6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2,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7定价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8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09 GDR与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转换限制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2.10承销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3.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2,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4.00《关于公司发行GDR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5,133,2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01%;反对1,418,17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3%;弃权6,038,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07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048,0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9.2720%;反对1,418,1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404%;弃权6,038,26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76%。
提案5.00《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7,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2,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5%;反对4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4,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9,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2%;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7.00《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4,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9,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2%;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8.00《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4,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9,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2%;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9.00《关于修订<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4,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3%;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59,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02%;反对44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0.00《关于公司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1.00《关于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GDR并在瑞士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146,7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061,5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28%;反对442,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12.00《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62,410,9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9%;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6%;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325,7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29%;反对14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9%;弃权3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郭伟平、冯成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表决通过,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由此作出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3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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