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网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8日,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4%,增持金额为5,993.1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一致行动人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管理的“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集合资管计划”(以下简称“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自2022年6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将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750万元且不超过7,500万元(含2022年6月9日增持金额)(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2、截至2022年12月8日,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4%,增持金额为5,993.1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2年12月8日收到中航证券出具的《关于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增持中航西飞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12月8日,中航证券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管理的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公司同受航空工业集团实际控制,为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二)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四)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心,增持公司股份。

(二)增持时间:2022年6月9日起未来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若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增持。

(四)增持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750万元且不超过7,500万元(含2022年6月9日增持金额)。

(五)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公司股份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以此确定相关增持股份数量。

(六)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七)本次增持股份的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承诺: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中航证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8日,中航证券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自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12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74%,增持金额为5,993.13万元,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四、律师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计划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中航证券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且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见2022年12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专项核查意见》)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一)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证券聚富优选2号增持中航西飞股票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证券有限公司通过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持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专项核查意见。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作者:

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

相关推荐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第九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1名。公司工会于2022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第六次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方式,选举高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2022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 办理完成部分解除持有股份担保及信托登记的公告
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昌集团”)为了优化债务结构,拟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以下简称“标的股票”)用于发行“楚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可交换债券”)。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卓航科”)于2022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证券”、“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7,333.3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74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第三方投稿,投稿人在金投网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保证该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版权归属于原作者,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财经频道FINANCE.CNGOLD.ORG